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數據局聯合印發《湖北省建設項目開工“一件事”流程再造方案》,聚焦企業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工階段的辦事需求,通過改革引領、數字賦能,實現“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網辦理”,促進項目早開工、早達效。
集成聯動辦理,提升審批效能
將項目開工涉及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辦理”“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進行并聯審批,企業可一次申請其中的一項或多項。形成“一張申請表單、線上一網申請、材料一次提交”的標準化服務流程,辦理時限壓縮36%,辦理環節精簡80%。
同時,將建設項目開工“一件事”與分三階段辦理施工許可相結合。企業可整體辦理施工許可,也可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施工許可的通知》(鄂建設規〔2024〕6號),分“基坑支護及土石方”“主體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體工程底板以上”三個階段辦理施工許可。當申請“基坑支護及土石方”階段施工許可時,可用《劃撥決定書》《國有建設用地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不動產權證》其一代替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可用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文書代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辦理”。
強化數字賦能,優化辦事體驗
通過電子證照庫的調用,促進跨部門的數據互通,實現營業執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材料自動獲取。按規定建設污水預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排水隱蔽工程竣工報告等材料采取告知承諾制,企業申報材料減少47%。
強化提前服務,提升服務質效
主管部門及時向社會公開建筑垃圾處理單位、運輸單位、運輸時間、運輸路線等信息,指導建設單位提前準備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申報材料,規范建筑垃圾產生種類、產生量等信息填報,不斷提升服務效能。
規范審批和管理,健全審管聯動機制
對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的項目,及時明確項目安全監督機構,并將監管責任落實到具備監督人員資格及執法權的監督人員。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將建設單位提交的保證安全施工具體措施的資料(包括工程項目及參建單位基本信息)委托監督機構進行查驗,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踏勘,對不符合施工許可條件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強化建設資金落實履行承諾情況檢查,對未履行承諾的,依法撤銷施工許可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相應責任。
建設項目開工“一件事”以數字化改革和流程再造為核心,強化系統聯通和數據共享,不斷優化政務服務,辦事效率明顯提高,企業和群眾的辦事滿意度、獲得感顯著提升。